各党支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校工作,提高党员质量,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结合2017年学校党校工作安排,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10日举办药学系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内容与目的
培训内容主要是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,及以学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、党的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前教育。通过培训,使入党积极分子系统掌握党的宗旨、性质、纲领、指导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等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了解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,端正入党动机,提高理论修养和政治素养,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自觉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二、培训对象
(一)在校学生中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,积极要求进步,学习成绩优异,组织纪律性强,思想政治素质较高,各方面表现较突出,且已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者。推选比例不超过本班级申请入党人数的30%。
(二)教职工中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,积极要求进步,且已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者。
三、培训时间、地点及形式
(一)培训时间: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28日结束。
(二)培训地点:集中学习地点在教学3区101室,小组讨论地点由各小组自定。
(三)培训形式:学习以课堂授课、观看电教片、自学、课后讨论,撰写学习体会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四、考试与考核
学习结束时,每个参加学习的学员应根据学习内容写出个人学习心得体会,并参加结业考试。考试由党总支负责组织阅卷。党总支根据学员出勤情况、学习情况、心得体会、考试成绩进行全面考核,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,其中考勤占10分,撰写学习体会占20分,结业考试占70分,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,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党校颁发《结业证书》。
五、具体要求
(一)参加学习的学员以各班为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,负责组织学员的学习、讨论和交流,掌握学员的思想、学习和纪律情况,并及时反馈给系党总支。
(二)为了提高教学效果,学员应课前预习,课后分小组进行讨论,讨论由各小组组长负责组织(每小班为一组),讨论记录须上交系党总支。
(三)学员要服从安排,遵守学习纪律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结业。
1、培训班结业考试成绩不及格者;
2、不按时上交学习心得体会者;
3、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者;
4、听课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者;
5、学习态度不认真,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者。
(四)各支部、班级要对所派参加学习的人员进行思想动员,提出具体要求。
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