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学系人员考勤、请假制度
2012-03-20 00:00   审核人:   (浏览次数:)

为了加强劳动纪律,保证我系教学、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考勤、请假制度。

一、考勤制度

(一)初来学校工作的教师在未满两年之前必须实行全日制坐班,所有坐班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

(二)不坐班教师在无课期间应认真备课,时间、地点可自行选择,但如果学院有教学会议、政治学习等其他集体活动,所有不坐班无课教师必须无条件参加。

(三)我系设立出勤表,由专人负责考勤,由本人签到,不能代签。

(四)凡因公外出和请假(包括请病、事、产、婚、丧假等)者,由考勤人员在考勤簿上注明。

(五)负责考勤人员要在每月最后一天将考勤情况报到人事处。每月出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评先、评优的重要指标。

二、请假制度

教职工请假者以书面形式请假,1天之内由教研室主任批准,3天以内(含3天),由系负责人审批;4天及以上者,教研室主任、系负责人批准后再由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。

药学系

2012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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