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学系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
2016-10-18 00:00   审核人:   (浏览次数:)

药学系关于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

为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教学(【2016】664号文件)以及河南医专(【2016】)83号文件要求,现将我系2016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 成立药学系新生资格复查领导小组

组长:杨宁辉 毛理纳

成员:周发伟王静陈允华

药学系总支书记、主任督查新生资格复查全过程,各新生班辅导员各司其责,将复查结果及时上报我系新生资格复查小组,如复查出问题学生则应及时上报到教务处学籍科。周发伟具体负责药学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相关事宜。

二、复查内容

(一)照片复查,按照学籍科提供的高招录取电子照片、纸质档案照片、身份证照片和考生本人“四对照”的原则逐一甄别比对。要在学生宿舍、班级固定教室张贴新生录取时的电子照片,供广大师生监督。

(二)证件复查,查验新生身份证,核对身份信息和新生名册中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。

(三)档案复查,认真检查新生个人纸质档案,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、考试体检表、高中生学籍表或毕业生登记表、身份证复印件及入党入团材料等。

(四)体检复查,新生按照学校预防保健科的要求参加体检,患有严重疾病、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学生,要提交复查报告和请假、转专业、休学、取消入学资格等建议,并及时将复查报告上报至教务处。

(五)笔迹复查,组织新生进行文化课复查,检查文化课试卷

字迹与考生纸质档案中本人填写的内容字迹是否一致。

三、复查结果与处理。

(一)复查结果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

(二)对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出现异常的,我系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一步核查。

(三) 复查不合格者,要及时上报到教务处学籍科处理。

四、责任与要求

(一)新生入学复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、纪律性极强的工作,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我系新生资格复查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,新生辅导员为直接责任人,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。如因重视不够、责任不明、组织不力、核查不严,致使冒名顶替等违规学生蒙混过关的,一经发现,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(二)对于延期报到的考生要重点核查。

(三)各新生班级要组织学生填写学生信息卡、学生学籍表,并与其档案中信息认真核对,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表由辅导员填写,复查结束后统一上报学籍科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我系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应在10月18日前结束,并于10月20日前将复查结果、复查小组名单、具体工作方案等统一上报至教务处学籍科王居一老师处。

药学系

2016年10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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