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生产月知识宣讲
2025-06-11 18:07   审核人:   (浏览次数:)

实验室生产月知识宣讲

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

(一)防火、防爆炸

1.实验实训室应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、维修,做好防护工作。

2.电路、水、气、管道等设施布局安全规范,保证环境的安全。

3.实验楼内严禁吸烟。

4.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

5.易燃、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,应按药品的性能,分别作好储藏工作,注意安全。

6.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,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。

(二)防盗、防破坏

1.加强防卫,经常检查,堵塞漏洞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

2.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,室内无人时关好门窗。

3.实验实训室内不会客,不住宿,未经领导同意,谢绝参观。

4.实验实训室门窗要保持完好,做到防盗、防破坏,保证实验实训室安全。

5.未经实验实训室主任许可,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配置。

(三)防水

1.实验实训室的上、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,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负责及时启闭。

2.各实验实训室用完水后,一定要关闭好水龙头,保证用水安全,节约用水。

3.要经常进行检查,保证用水设施完好,水暖部件陈旧老化应及时更换,保护环境的安全。

(四)安全用电

1.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方面的教育。

2.实验实训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,如工作需要应报有关部门批准。

3.实验实训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,保证安全,决不"带病"工作。如有电器失火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。在未切断电源前,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。

(五)实验操作安全防护

1.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,任何实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。

2.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仪器设备出现漏电现象应及时报修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,严禁带电作业。


二、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
(一)触电急救的原则是: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首先保护伤员生命,其次防止其它人员再次触电的发生。

(二)触电急救,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,越快越好,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,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。

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:

(1)切断电源开关。

(2)若电源开关较远,可用干燥的木橇、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。

(3)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,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,拉触电者的衣服,使其脱离电源。

(三)触电者脱离电源后,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,神志清醒者,应使其就地躺平,严密观察,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;如神志不清,应就地仰面躺平,且确保气道通畅,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,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,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。

(四)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,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。


三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
(一)发现火情,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,首先进行人员疏散,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。

(二)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,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,如压缩气体、液化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易燃物品、自燃物品等。

(三)明确火灾周围环境,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。

(四)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,并采取相应措施,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。

木材、布料、纸张、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,可采用水冷却法,但对珍贵图书、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、卤代烷、干粉灭火剂灭火。

易燃可燃液体、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,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、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。

设备火灾,应先切断电源后再灭火,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,不能断电,需要带电灭火时,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,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。

可燃金属,如镁、钠、钾及其合金等火灾,应用特殊的灭火剂,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。

(五)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、危害程度级别,划定危险区,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。

(六)视火情拨打校内报警求救或"119",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。(图文:陈允华)


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