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学系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科普
一、实验实训室安全防护
(一)防火、防爆炸
1.实验实训室应有专门的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、维修,做好防护工作。
2.电路、水、气、管道等设施布局安全规范,保证环境3.实验楼内严禁吸烟。
的安全。
4.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,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4.易燃、易爆的化学药品要妥善分开保管,应按药品的性能,分别作好储藏工作,注意安全。
定
5.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实验管理人员,发现火灾应及时拨打119报警。
(二)防盗、防破坏
1加强防卫,经常检查,堵塞漏洞,消除不安全隐患。
2.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实训室,室内无人时关好门窗。
3.实验实训室内不会客,不住宿,未经领导同意,谢绝参观。
4.实验实训室门窗要保持完好,做到防盗、防破坏,保证实验实训室安全。
5.未经实验实训室主任许可,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转借他人或配置。
(三)防水
1.实验实训室的上、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,实验管理人员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负责及时启闭。
2.各实验实训室用完水后,一定要关闭好水龙头,保证用水安全,节约用水。
3.要经常进行检查,保证用水设施完好,水暖部件陈旧老化应及时更换,保护环境的安全。
(四)安全用电
1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,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方面的教育。
2.实验实训室内不准私拉乱接电线,如工作需要应报有关部门批准。
3.实验实训室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,保证安全,决不"带病"工作。如有电器失火,应立即切断电源,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。在未切断电源前,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。
(五)实验操作安全防护
1.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,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要全面负责实验的安全,任何实验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,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。
2.注意人身及设备的安全,仪器设备出现漏电现象应及时报修,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,严禁带电作业。
二、触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(一)触电急救的原则是: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首先保护伤员生命,其次防止其它人员再次触电的发生。
(二)触电急救,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,越快越好,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,救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触及伤员。
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:
(1)切断电源开关。
(2)若电源开关较远,可用干燥的木橇、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。
(3)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,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,拉触电者的衣服,使其脱离电源。
(三)触电者脱离电源后,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,神志清醒者,应使其就地躺平,严密观察,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;如神志不清,应就地仰面躺平,且确保气道通畅,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,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,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。
(四)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心肺复苏法正确抢救,并设法联系校医务室接替救治。
三、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(一)发现火情,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,首先进行人员疏散,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。
(二)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,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,如压缩气体、液化气体、易燃液体、易燃物品、自燃物品等。
(三)明确火灾周围环境,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。
(四)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,并采取相应措施,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。
木材、布料、纸张、橡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,可采用水冷却法,但对珍贵图书、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、卤代烷、干粉灭火剂灭火。
易燃可燃液体、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,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、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。
设备火灾,应先切断电源后再灭火,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,不能断电,需要带电灭火时,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,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。
可燃金属,如镁、钠、钾及其合金等火灾,应用特殊的灭火剂,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。
(五)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、危害程度级别,划定危险区,对事故现场周边区域进行隔离和疏导。
(六)视火情拨打校内报警求救或"119",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。
四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
(一)加强对易燃、易爆、放射、剧毒、易制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。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,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、救治措施,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。
(二)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
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,实行双人双锁管理。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、消耗,学校应随时登记,建立档案备查。
(三)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、宿舍、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。
(四)实验室按规范收集化学废弃物,危险化学品的转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非法转运。
(五)对化学药品、毒品按特性分保管,做到防光、防晒、防潮、防冻、防高温、防氧化,定期检查。对氧化剂、自燃品、遇水燃烧品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毒害品、腐蚀品要严格管理,谨慎使用。要绝对避免因混放(如氧化剂和易燃物混放)而引发爆炸、燃烧等事故的发生。严禁室内明火,禁止在化学药品、毒品仓库内存放食品或吸烟。
(六)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易制毒药品的存放应贴好标签,标明名称、浓度、存量、进货日期、有效期或配制日期。有毒废物(液)的处理要符合环保要求,不得随意倾倒。
(七)购买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易制毒化学药品要根据有关规定,到公安部门备案,按量到指定部门购买,要根据药品性质,按有关规定运输,确保运输安全。
五、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(一)化学物溅入眼内、眼睛受污染时:应坚持自行
就地处理的原则,立即拉升眼睑,使溅入物流出,同时用洗眼器让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。冲洗时应将眼睑提起,注意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全部冲洗掉,同时要边冲洗边转动眼球,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,严重时应立即送医院就医。
(二)皮肤溅着致灼伤:应就地将溅落物立即尽量吸除,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,冲洗要及时、彻底,反复多次,头面部灼伤时,要注意眼、耳、鼻的清洗,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,严重时立即送医院就医。
(三)急性中毒时,应迅速将中毒者脱离事故现场,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注意保暖,解开领口,保持呼吸畅通,根据中毒者呼吸情况,及时输氧(鼻管给氧、密闭口罩给氧或强制给氧),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口呼吸,并立即送医院就医。
(四)不慎食人时,应给足量饮用水进行催吐或用植物油洗胃,严重者送医院就医。
(五)因食入、吸入、接触造成中毒时:
(1)立即将患者抬离中毒现场,清除毒物,阻止毒物的继续吸收,如皮肤污染时,立即用微温的肥皂水或2%碱水彻底清洗(不能用热水)。如误服中毒,应尽快催吐和洗胃。
(2)对症治疗:呼吸困难者,要给予输氧,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,发生脑水肿时,应迅速让患者脱水利尿,同时服用保护脑细胞的药物以及苏醒药物,并给予输液;大量出汗、脱水严重者,要补充盐水。
(六)烧伤(压伤)事故:烧伤(压伤)伤势应视情况的严重性做好相应的救护措施,对轻伤者可先用止血膏止血,再用纱布包扎,送医院治疗,对严重者应立即止血,并拔打"120"急救电话或立即送医院就医。(图文:程子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