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宪护宪 治国安邦
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。

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。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。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国家每年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

国家宪法日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,推动国家机关依法保障公民权利落地;能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,推动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,筑牢法治中国建设根基;能以宪法为共同准则凝聚社会共识,减少矛盾纠纷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。
国家宪法日弘扬了宪法精神、强化全民宪法意识,凸显宪法根本法的地位,规范国家机关权力运行,推动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,为法治中国建设夯实基础 。从根本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,保障人民根本利益 。此外也能培育法治文化,彰显我国依法治国的决心,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。(文·图/高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