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护消费权益 共建安心校园
每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如期而至。它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立,核心目的是扩大消费权益保护宣传、凝聚全球共识、促进国际合作,最终在世界范围内筑牢消费安全防线,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安心消费、放心生活。

设立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,是为了宣传消费者权益知识,提高大家的维权意识,让更多人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。同时,通过曝光侵权行为、监督市场秩序,督促商家诚信经营,打击假冒伪劣、虚假宣传等行为,营造安全、公平、放心的消费环境,真正守护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,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下列基本权利:(1) 安全保障权,(2) 知悉真情权,(3) 自主选择权,(4) 公平交易权,(5)依法求偿权,(6)求教获知权,(7)依法结社权,(8)维护尊严权,(9)监督批评权。

作为大学生同时也是消费者,希望同学们能擦亮双眼、理性消费,将消费知识化作避坑的指南针,把法律条文握成维权的有力武器,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,共同抵制消费陷阱、守护消费公平,携手营造安全、透明、放心的校园消费环境。(文·图/路田歌)